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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君诚案例】黄湘琼代理一交通事故纠纷案,为当事人争取到高额赔偿

黄湘琼代理一交通事故纠纷案,为当事人争取到高额赔偿

委托人(原告)甲男乙男(甲系乙的父亲)

代理律师:黄湘琼(系君诚律师)

委托事项:交通事故纠纷

代理结果双方和解原告得到赔偿

被告一:深圳市A工程有限公司

被告二:B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

受理机构: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

审理程序:一审

案件来源: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

 

案情简介

 

2018124625分许,A公司的员工丙男驾驶粤B2XXXW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宝安区街道与丁女系甲男之妻发生碰撞,丁女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,负全责,丁女不负事故责任。经查,A公司B公司深圳分公司处为车辆投保交强险122000元及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000000元。

 

丁女之夫甲男、之子乙男为维护自身权益,委托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黄湘琼律师代理此案,提出如下诉讼请求

一、判决A公司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1278363.5元;

判决B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,精神抚慰金优先在交强险中赔付;

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

 

经本所黄湘琼律师及其团队成员的努力,最终协调原告A公司达成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》。A公司甲、乙支付赔偿款1050000此案在君诚律师的帮助下,当事人获得高额赔偿!


(本文由君诚小敏根据君诚卷宗整编)